关于提交青年教师助教培养计划表和听课安排表的通知

作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9-09-10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上理工[2015]180)(见附件1)要求,现请参加助教培养工作的老师提交培养计划表和听课安排表,具体如下:  

    1.助教对象:201911日以后新聘从事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年龄35周岁及以下,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的教师和教辅岗位人员。 

    2.助教要求:根据《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培养要求的规定,学院协调安排指导教师、助教课程和听课计划等。助教教师至少参加并完成一门全国高校网络培训课程的在线学习。(具体请参照“关于组织参加2019年下半年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

    3.提交材料:(1)《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培养计划表》(见附件2),已经提交过的如无特殊情况无需提交;(2)本学期《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听课安排表》(见附件3)。请于2019918日前将附件2和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同时发送附件3电子版至usstcftd@usst.edu.cn

    请参加助教培养工作的青年教师参照《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完成相应助教任务,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进行不定期抽查。

     办公地点:公共服务中心106室;联系电话:55275635;联系人:曹老师。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上理工〔2015〕180号).doc

附件2.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培养计划表.doc

附件3.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听课安排表.xlsx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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