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举办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8-06-20
各相关学院:
     现转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举办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请按要求组织本学院教师参加。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
2018年6月20日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举办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

 
高学会〔2018〕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学会,行业高等教育学会,大学高等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调动广大教师参加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技术研究的积极性,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决定举办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该项大赛由多个部分组成。现启动实验创新部分——第五届全国高等学校教师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创新大赛及优秀作品展示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承办单位:《中国现代教育装备》杂志社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
 
二、活动目的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服务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工作,推动高等学校加快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2.紧密配合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充分发挥自制教学仪器设备在实验教学中的作用,鼓励教师运用自制教学仪器设备创新性解决教学中的重点、疑难问题,促进教学方法和实验教学的改革与创新。
  3.发掘广大教师设计制作教学仪器设备和设计开发探究性实验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收集、整理、推广其成果,推动全国高校自制教学仪器设备工作的广泛开展。
  4.收集运用新材料、新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仪器的整合典型案例,推动教学仪器新产品的研发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
  5.搭建高校教师与企业间交流合作平台,为具有产业化前景和市场潜力的参赛作品提供投资机构的对接与支持,促进高校及教师参加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三、评选组织
  评选活动组委会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等组成。下设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和组织工作,组织并邀请高校、企业、投资机构等各领域的专家负责活动评审工作。
 
四、评选对象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对象
  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是指各高等学校围绕实验教学需要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在教学中为解决实际问题而自主设计、开发、研制的教学仪器设备。
  活动分为电类、机类、实验教学软件类和其他等四类。
  (二)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置一等奖(12个)、二等奖(40个)、三等奖(按参评作品总数的40%计)。参加路演的参赛作品设置最具商业价值金奖、银奖、铜奖。作品获奖者可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颁发的奖金和获奖证书。
  本次评选活动设置团体奖。参评高校采用积分制排序,积分排名前15名的参评高校获得团体奖证书。积分按获奖作品等级计,分别为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金奖15分,银奖8分,铜奖5分。同一作品获奖取最高分,不能累计计分。
 
五、报名对象与报名方式
  (一)报名对象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推荐。各高校应推荐已用于实验教学
  一学年以上、反映良好、安全可靠、无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的作品参加申报(凡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申报者自行承担责任),每所学校推荐数量不超过6件。
  (二)报名方式
  网上申报。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至8月9日。申报网址:www.zgxdjyzb.com。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中国现代教育装备》杂志社
联系人:薛晓婧
联系电话:010-82210085   15201125015
邮箱:xuexiaojing88@163.com
(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联系人:孙李真
联系电话:010-82289815
邮箱:shiyefazhanbu@moe.edu.cn

 
七、其他事项
  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其他组成活动另行通知。
 
附件: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举办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活动实施办法.docx (15 K)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2018年5月30日 

 
 
 
已有76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