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参加2016年上半年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 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 作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03-04
各学院(部、中心): 为对接“上海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落实《上海理工大学关于推进精品本科建设的实施意见》(上理工2014[165]号),提高我校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关于公布2016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精神,组织我校教师参加2016年上半年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在线课程培训,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时间 培训对象为2014年1月1日后进校,尚没有参加过本培训计划的青年教师。其它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和兴趣报名参加培训。培训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 2015年已经参加本培训计划但尚未完成培训任务的教师,请务必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 二、培训方式 2016年上半年培训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平台和移动学习平台进行,分为同步直播培训和在线点播培训。同步直播培训是固定时间开展的培训,包括集中培训、直播培训、混合式培训和面授培训等方式;在线点播培训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通过网络进行自主学习和互动交流。同时,每周一至周四下午安排网络直播讲座,作为上述培训课程的补充,由参训教师或高校自主选择收看。 三、报名形式 各学院(部、中心)应根据专业建设、课程体系建设及教师职业发展各方面综合考虑,积极组织本学院(部、中心)教师参加相关课程的培训。参加培训的教师通过“上海理工大学教师在线学习中心”(http://usst.enetedu.com/)进行选课和学习。初次注册使用的电脑网络IP须在校园IP地址范围内,完成初次注册后可通过校园内或公共网络进行在线学习。各学院(部、中心)将参加培训的教师名单及培训课程,统计汇总后加盖部门公章(见附件),于2016年3月26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到cftd@usst.edu.cn。 四、培训要求 1.参训教师应通过专家指导和学员交流,分享教学经验和方法,努力提升自身教学水平,完成课程培训的各个环节并取得学分,考评合格且获得由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培训证书”或“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培训证书”(优秀学员)。 2. 参训教师须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培训。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不定期向各学院(部、中心)反馈教师培训情况,各学院(部、中心)应及时督促教师完成培训。 联系电话:55275638;联系人:魏老师;办公地点:综合楼B302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人事处 2016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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