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教师教学发展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12-16
        为进一步助推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贯彻落实《上海理工大学关于推进精品本科建设的实施意见》(上理工2014[165]号)精神,以教学研究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和专业发展,探索和实践新的教学理念、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和教学技术,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现启动2016年度教师教学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
        教师教学发展研究项目以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学习效果为目的。研究范围面向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以及理论和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主要围绕(不限于)以下方面开展研究与实践:
        1、  教师专业发展及评价体系;
        2、  教师工程实践教学能力及国际化教学能力提升;
        3、  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
        4、  课堂教学质量动态反馈及学生学习效果评价;
        5、  学生专业表达与沟通能力、批判性思维及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6、  信息化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
        申报者也可根据专业和课程特点,以及自身的教学需求或研究兴趣,围绕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拟定相应研究课题开展研究与实践。
        二、项目设置
        1、重点项目15项,面向全校在职教师,资助研究经费1.2万元/项,执行期从立项之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
        2、一般项目60项,重点支持中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研究经费0.5万元/项,执行期从立项之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鼓励参加助教工作的新进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含2016年拟开展助教工作的青年教师,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名单为准,可与指导教师合作申请)。
         三、验收要求
         在项目进行期间,立项教师须参加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各项教学研讨及讲座等专题活动,项目完成后以特定的形式(如研讨会或教学工作坊等)介绍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结题时,所有项目都须提交结题报告及研究成果。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结题时须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至少1篇教学研究论文(含接受,须注明上海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发展研究项目资助)。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保留对所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的使用权利。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以部门为单位组织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和初评推荐工作。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负责申请1个项目。已经承担市级、校级教改项目合计超过1项且尚未结题者,不能作为负责人进行申报。重点项目各教学单位限推荐2项,非教学单位限推荐1项。一般项目开放申请,不限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根据教师申请和各部门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五、材料提交
        项目负责人填写《上海理工大学2016年度教师教学发展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打印一式7份)。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项目初审排序及推荐,填写《上海理工大学2016年度教师教学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上述纸质材料由部门统一提交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到cftd@usst.edu.cn。
        申请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4日。
 
        联系电话:55275638;办公地点:综合楼B302;邮箱:cftd@usst.edu.cn。
 
附件: 
附件1:2016年度教师教学发展研究项目申报书.doc (55 K)
附件2:2016年度教师教学发展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17 K)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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