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青年教师助教培养计划表和听课安排表的通知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2023-09-06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制度实施办法》(上理工【2022119号)(附件1)要求,现请参加助教培养工作的老师提交助教培养计划表和助教听课安排表,具体如下:

1.  助教对象:自202011日起进入我校从事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至进校合同签订日期未满35周岁,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的教师和教辅岗位人员。

2.  助教要求:根据助教文件关于培养要求的规定,学院协调安排指导教师、助教课程和听课计划等。

3.  提交材料及填写要求:

1)《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培养计划表》(附件2);

2)《2023年秋季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培养信息汇总表》(附件3);

3)《2023年秋季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听课安排表》(附件4

没有提交过培养计划的助教老师请填写附件2-4;正在助教期没有完成听课任务的助教老师请填写附件4;请学院汇总填写《2023年秋季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培养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2023年秋季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听课安排表》(附件4)。20239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2-4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一式一份)交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同时发送附件2-4电子版至usstcftd@usst.edu.cn

请参加助教培养工作的青年教师参照助教文件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完成相应助教任务,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进行不定期抽查。

办公地点:公共服务中心106室;联系电话:55275635;联系人:苏老师、魏老师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制度实施办法》【上理工〔2022〕119号】.pdf

附件2 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培养计划表.doc 

附件3 2023年秋季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培养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 2023年秋季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听课安排表.xlsx


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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