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年教师助教培养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2023-03-27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制度实施办法》(上理工【2022119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23年度青年教师助教培养期满考核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考核对象:自202011日后进校,参加助教工作满两年。

2. 考核要求:根据《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制度实施办法》(上理工【2022119号)(附件1)中规定的培养和考核要求,参加考核的青年教师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学生工作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3. 考核时间安排:

147日前  教师个人填报

2414日前 学院审核

351日前  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4. 请参加考核的教师仔细阅读《青年教师助教考核表填报指南【教师填写版】》(附件2)并完成考核填报,确认无误后提交(点击“提交报表”后,不能再进行修改)。显示提交成功后,进入审批流程。

5. 教师完成数据填报后,各学院及时完成相关审核。审核相关流程见《青年教师助教考核表填报指南【学院审核版】》(附件3)。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发展中心。

办公地点:公共服务中心106  联系电话:55275635  联系人:苏老师、魏老师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制度实施办法》.pdf

附件2.青年教师助教考核表填报指南【教师填写版】.docx

附件3.青年教师助教考核表填报指南【学院审核版】.docx

附件4. 2023年度助教期满考核教师名单.xlsx


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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