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参加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2022-12-26

各部门、各学院(部、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服务教师教书育人工作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并逐步推进教师寒假、暑假研修的常态化和相关培训的衔接,根据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参加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的要求,现组织我校教师参加2023年寒假培训,请各部门、各学院做好组织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212月底至2023228

二、培训对象

全体在职教师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五个专题。培训包括“教师直播教学安全培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优秀教师典型的示范引领”“强化对教师的关心关爱”“提升教师综合育人能力”五个专题。其中第一个专题已上线,后四个专题将于202315日上线。

(二)在线培训。教师可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2023 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参加过2022年暑期培训的老师无需重新注册。

注册或登录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智慧教育平台客服:4008757650

四、培训要求

各部门、各学院积极组织动员,以多种方式通知、鼓励并引导每位教师研修。完成五个专题学习,最多可认证6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培训结束后,请组织老师填写《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情况调查问卷》。

提醒:教师参与培训情况作为教师发展指数数据采集来源之一)


联系电话:55275638   联系人:魏老师


附件1.关于做好参加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docx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pdf



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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